什么樣的交通違法行為最讓人反感?毫無疑問,濫用遠光必定榜上有名。因遠光造成的交通事故在過去的案例中占據了很大的比例。成都交警于5月4日發(fā)布消息,成都市電子眼系統(tǒng)升級,對亂用遠光燈和違法鳴笛進行抓拍,駕駛員將分別受到罰款100元、記1分和罰款50元的處罰。
● 遠光狗的傷害 殺敵一千自損八百
在燈火通明的道路上,濫用遠光的行為可以說是殺傷力爆表,很多時候回以遠光閃幾下提示對方,卻得不到回應。一腔怒火,只能在幾下深呼吸中劃歸平靜。那么,那些亂用遠光的人,你到底知道背后有什么樣的危害嗎?
瞬間致盲:近光燈燈源向下亮度較低,而遠光燈恰恰相反,水平的光線而且亮度高?;旧洗蜷_遠光,對方駕駛員視野瞬間致盲,幾乎不能看清前方的路況,眼里只剩下白茫茫的兩個大燈。
感知能力下降:據此前一項試驗表明:兩車均開遠光燈會車的情況下,要距離十二三米才能發(fā)現兩車之間的行人或障礙物。十二三米算上反應時間再算上剎車的時間是完全不夠的!如果車速稍微再快一點,后果不堪設想。
后車遠光,看不清后視鏡:后方車輛開啟遠光燈時,前車后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,車內會光線會突然變強。如果此時被照射車輛想并線或轉彎,從后視鏡觀察后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。
對面開了遠光,有時候提醒對方,對方無反應。這種情況下,很多人都會打開遠光對射,以示“敬意”。其實,這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行為反而容易引發(fā)更多的安全問題。
2018年5月4日,成都市部分地區(qū)電子眼系統(tǒng)正式升級,對亂用遠光燈和違法鳴笛進行抓拍,駕駛員將分別受到罰款100元、記1分和罰款50元的處罰。
那么,遠光燈抓拍電子眼又是如何識別遠光燈并進行抓拍呢?
系統(tǒng)工作流程:
① 遠端識別
系統(tǒng)從距抓拍設備180米外開始識別車輛是否開啟遠光燈。
② 實時跟蹤
如果系統(tǒng)判斷車輛開啟了遠光燈,則啟動實時跟蹤程序,全程記錄車輛運行軌跡。
③ 拍照取證
系統(tǒng)在據檢測點180米以上、60-80米、30-50米、20-30米四個位置共抓拍4張圖片,結合以上四個位置的車燈開關狀態(tài)的持續(xù)跟蹤與檢測,符合違法使用遠光燈系統(tǒng)的,進行期間遠光燈持續(xù)使用過程錄像儲存,并將抓拍的四張圖片合成一張四合一圖片。同時進行車牌號碼分析儲存記錄。并在最終階段合成疊加到圖片中。
④ 對比篩選
二次比對遠光燈模型數據庫眩目度閾值;自動篩除照明不良、遠距離跟車、150米內會車交替使用遠光燈等多種可使用遠光燈場景。
開遠光只顧自己“前途光明”,而忽視了他人的安全。對道路安全法的淡薄、素質都是造成濫用遠光燈的因素。既然道德、素質不能約束遠光燈的正確使用,那么電子眼升級抓拍遠光燈必定會成為一種趨勢。